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汇川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辖区3个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该批启用的设备将于2025年07月30日00时起投入使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启用路段设备如下:
1 | 大连路-航天路路段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2 | 扬帆路-前进路交汇路段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3 | 上海路-北海路路口路段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以上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二大队
2025年07月22日
来源:汇川交警
编辑: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