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获取用户电话号码,冒充电信工作人员,以上门服务方式测试家中网络好坏,实则趁用户不备在网线上安装固定语音交换机,并谎称是网络测试,黄某和詹某在多地帮助“上线”实施诈骗时被客户发现报案,二人虽将诈骗玩出了新高度,但仍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西安阎良法院以黄某、詹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黄某和詹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4年以来,黄某通过境外软件与“上线”诈骗团伙取得了联系,并通过其内部通道获得电信客户名单信息,2024年8月至10月,黄某和詹某自行购买或由“上线”提供固定语音交换机作为介质,分别在阎良、莲湖、雁塔等多地多个小区的电信客户家中以检查网络为名安装语音交换机,为“上线”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活动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随后,“上线”通过某软件与黄某结算报酬,黄某和詹某则通过软件进行提现获利。
阎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詹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他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帮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不宜区分主从犯,遂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个人信息被外传,对他人提供服务的反常热情要多加识别,时时不忘防范意识,发现违法要及时报警止损,并保留证据,不贪小利,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作者:阮建锋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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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